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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刑事诉讼中配合制约原则与完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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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宏图1 蒋文玉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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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攀枝花学院,四川攀枝花 617000;2.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,重庆 4012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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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 我国刑诉法把警检关系规定为“分工负责、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”的关系符合诉讼规律,然法律对警检配合未作具体规定,导致实践中警检配合难以落到实处。刑诉法把检法关系规定为“分工负责”和“互相制约”的关系也是符合诉讼规律的,但检法“互相配合”违反了诉讼原理。刑诉法应当加强警检配合关系和检法制约关系,废除检法“互相配合”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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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 :
刑事诉讼,
配合制约原则,
警检关系,
检法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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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简介: 蔡宏图(1970—),攀枝花学院副教授,主要研究方向:刑事法、诉讼法、司法制度;蒋文玉(1979—),法学博士,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研究员,主要研究方向:行政法学及诉法法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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